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9月6日上午8時起,至2025年11月19日晚上6時止,擴業街由其與科業街交界以北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2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及交通標誌,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