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G章 )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8月30日上午10時,至2024年12 月4日上午6時,白加士街介乎寧波街與西貢街之間的路段,全日24小時繼續暫劃為長度超逾7米車輛禁區。
除前往此區者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