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巴士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 2024年8月19日上午6時起,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貨車輪候區旁的職員車輛通道由其與深圳灣公路大橋北行支路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2公里的路段,連同該路段中的兩個路口,全日24小時劃為巴士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巴士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進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