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8月16日上午10時起,撤銷據2024年6月21日第3554號政府公告所公布,保安道西行由其與發祥街交界以東約7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所實施的臨時限制區。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