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8月27日上午6時01分起,至2025年2月27日上午6時止,西九龍公路(南行)由其與連翔道的高架道路交界以北約7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50米處止的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7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