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延長荃灣青山公路 青龍頭段臨時車速限制的實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731日晚上6時起,至2025131日晚上6時止,下列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1. 青山公路 – 青龍頭段西行由其與龍如路交界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80米處止的路段;及
    2. 青山公路 – 青龍頭段東行由其與通往逸璟•龍灣的支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30米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繼續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