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撤銷長沙灣永隆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7月12日上午10時起,撤銷據2024年4月19日第2253號政府公告所公布,永隆街由其與元州街交界以南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0米處止的路段,所實施的臨時限制區。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