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屯門湖景路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6月30日上午5時起,至2024年9月30日晚上10時止,湖景路(南行)由其與湖山路交界處起,至其與湖翠路交界以北約7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臨時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