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7月5日上午10時起,臨興街由其與宏照道交界以東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7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將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公眾假期例外)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的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公眾假期例外)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