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6月29日上午8時起,至2024年7月2日上午10時止,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大廈街(北行)由其與大窩口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65米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b) 大廈街(北行)由其與大窩口道交界以北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65米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