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
元朗落馬洲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6月3日下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1. 落馬洲路由其與連接馬草壟的未命名臨時道路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2. 落馬洲路由其與連接落馬洲新村的未命名道路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8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