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5月31日上午10時起,介乎黃大仙公共小型巴士(專綫)服務總站入口及沙田坳道的未命名通路由其與沙田坳道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5米處止的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