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撤銷黃大仙東頭村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5月10日上午10時起,現時於東頭村道由其與聯合道交界以東約1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6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實施的全日24小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