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5月31日下午6時起,至2024年6月30日下午6時止,怡東路由其與迎禧路及東涌海濱路的交界以北約2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20米處止的北行路旁行車線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