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3月25日上午10時至2025年3月24日上午10時,欣寶路東行由其與紫田路交界處以西約185米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350米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臨時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