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規例(第374章)
延長城門隧道公路及大埔公路-沙田段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規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期間,下列的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1.  城門隧道公路(東行)由其與大埔公路-沙田段交界以西約1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
  2.  大埔公路-沙田段(北行)由其與城門隧道公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000米處止的路段;
  3.  大埔公路-沙田段(南行)由其與沙田路交界以南約350米處起,至其與青沙公路交界處止的路段;及
  4.  城門隧道公路(西行)由其與大埔公路-沙田段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0米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