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沙田大涌橋路臨時車速限制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1年8月2日上午10時至2021年12月31日,下列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車速限制:
i. 大涌橋路(北行)由其與小瀝源路交界以南約1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1940米處止的路段;及
ii. 大涌橋路(南行)由其與小瀝源路交界以南約1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1840米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