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灣仔堅拿道天橋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3月19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實施每小時70公里的速度限制:
(a) 由香港仔隧道北行出口至通往海底隧道入口下行斜道的一段堅拿道天橋北行行車道;
(b) 堅拿道天橋道由其與通往堅拿道東的下行斜道交界以南約200米處起,至香港仔隧道南行入口的南行行車道;
(c) 由堅拿道天橋北行通往告士打道西行的下行斜道;
(d) 由堅拿道西通往堅拿道天橋北行的上行斜道;
(e) 由堅拿道天橋南行通往摩里臣山道南行的下行斜道;
(f) 由摩里臣山道北行通往堅拿道天橋北行的上行斜道;
(g) 由堅拿道天橋北行通往黃泥涌道北行的下行斜道;及
(h) 由黃泥涌道南行通往堅拿道天橋南行的上行斜道。
同時,據1986年9月5日第3082號政府公告所公佈的所有車速限制,將予以撤銷。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車人士。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