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輛在行駛中突然發生故障,司機應立即亮着危險警告燈,向其他司機發出警告,並應盡可能利用車輛餘下的動力把壞車向左駛近路旁或路肩上,然後協助乘客在安全情況下落車,遠離行車道。如附近有避車處,應盡量駛到安全避車處停下。除非迫不得已,不要讓壞車停在右面的行車道上。其他車輛用任何速度駛近都可能會對壞車的司機和乘客構成危險,你和你的乘客更應格外留神,注意安全。
- 司機應立刻撥電999向警方求助。如事故在幹綫公路上發生,你可向警方提供所在幹綫編號,行車方向及里程等資料,以便救援人員能準確知悉壞車位置,盡快到達現場。
- 如路旁設置有防撞欄,司機應確保自己和乘客均留在欄後等候救援。
- 在安全的情況下,司機可在壞車後安放警示物品,例如閃燈及三角形反光牌等,以便後來車輛的司機,可預先知道前面有壞車。在一般道路,警示物品可放在壞車後約50米外,如事故發生在車速較高的道路上,則可安放在壞車後約100米外,如路旁設置有防撞欄,司機可沿防撞欄後小心走到壞車的後方,並在安全的情況下安放警示物品。
- 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切勿嘗試擺放三角型警告牌或任何警告物品在公路上,以免發生危險和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祗需亮着警告燈。
- 移走壞車後,不要忘記搬走三角形警告牌。
- 如不能肯定情況安全,應留在車內等候救援,並繼續佩戴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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