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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俊邦先生:

      就貴網報於二月十五日發表「鐵路迫爆 政府無聲無息棄削減巴士政策」的報道,運輸署有以下回應:

      鐵路服務可以疏導大量人流但不佔用路面,減少車輛造成路邊空氣污染,因此在長遠的公共交通服務規劃上,香港仍會繼續施行以公共交通為本、鐵路為骨幹的政策。在此政策下,包括巴士在內的路面公共交通服務仍然舉足輕重,既可為鐵路提供接駁服務,也在鐵路服務未能直達的地區擔當重任,作為鐵路以外另一集體運輸工具。然而,可供使用的路面有限,巴士資源也應有效率地運用,因此巴士路線重組仍然是運輸署的重要恆常工作。

      巴士路線重組的重點並非只是刪減路線或班次,而是把巴士資源使用在最有需要的地方,這樣才能發揮最大效益。專營巴士公司每年須提交巴士路線計劃,本署會按乘客需求的改變和運輸基建啟用後的情況等,考慮這些計劃,當中包括理順使用率長期嚴重偏低的路線、縮減班次及縮短行車路線,將所節省的資源用來開辦新服務或加強有乘客需求的服務。特別是在新鐵路投入服務前,運輸署會評估有關項目啓用後對其他路面公共交通服務的影響,並制定相關的公共交通服務重組計劃。重組計劃一方面會提供接駁新鐵路站與周邊地區的巴士路線,另一方面為了維持整體路面公共交通網絡的效率,亦會涉及削減或取消與新鐵路重叠的巴士服務,以及適當地調整其他路線的服務水平。為配合港鐵觀塘線延線和南港島線(東段)今年稍後通車,運輸署將會就有關的公共交通服務重組計劃諮詢相關區議會。

      在開設新的巴士服務或增加現有巴士路線的班次方面,本署現時已有機制決定在何許情況及以何種方式,例如公開招標或加強現有營辦商的服務,選擇合適的巴士服務營辦商。簡單而言,本署會考慮以下的因素:

一、 地區上經營現有巴士服務的營辦商的數目及有關服務的質素;
二、 新發展區或基建項目的規模/類型;
三、 新巴士服務路線網絡的規模及運作成本效益、資源運用效率、競爭因素;
四、 顧及可持續提供經營社會需求殷切但又虧本路線的需要;及
五、專營巴士服務營辦商路線發展計劃等。

      總括而言,本署會從整體公眾利益作為出發點,配合地區上交通的需要,同時須顧及巴士服務的成本效益及資源運用效率等等因素,令市民獲得最適切的巴士服務。

 

關翠蘭
運輸署助理署長/巴士及鐵路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