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游计划」

计划目的

为推动长洲、大屿山(梅窝、东涌、沙螺湾和大澳)、坪洲、南丫岛(榕树湾和索罟湾)及马湾的地区经济活动,减低有需要团体举办活动的交通开支,以及带动离岛渡轮服务的乘客量,政府推出「离岛游计划」,提供免船费优惠,鼓励合资格的团体前往离岛举办活动。
 
申请资格

申请机构须为以下其中一类团体:
  (1) 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认可的慈善团体;
  (2) 受社会福利署资助的非政府机构;
  (3) 根据《教育条例》(第279章)注册的学校、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的专上学院、职业训练局辖下各院校及根据个别法例成立的高等教育院校(例如八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院校、香港都会大学等);
  (4) 雇员再培训局委任的培训机构及劳工处执行的青少年就业和培训计划的委任培训机构;
  (5) 受民政及青年事务局资助的制服团体;
  (6) 区议会;
  (7) 乡议局;或
  (8) 社区和地区团体(乡事委员会、分区委员会及业主立案法团)。
   
申请手续

图示 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
   
  • 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可在下列地方索取:
    - 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
    - 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
    - 社会福利署各区办事处
  • 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也可按此处下载(PDF格式)(只提供繁体中文版本)。
  •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前,请先阅读申请须知。
图示 如何申请
   
  • 申请表格包括四部份:
    - A部申请机构及活动资料
    - B部 申请机构的活动负责人签署式样
    - C部 申请结果
    - D部 船公司确认文件
  • 申请机构必须填妥申请表格内的A及B部,并将表格的正本连同所需文件的影印本,以传真(号码:3528 0564)、电邮(vsoi@td.gov.hk)、邮寄或亲身交至以下地址:

    九龙油麻地
    海庭道11号
    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14楼运输署渡轮组
    (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离岛游计划」)
  • 申请机构须于活动举行前最少30,将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所需文件的影印本一并提交。
  • 申请将以先到先得形式审理。合资格的机构如已填妥计划的申请表格,并已按表格要求提交所有相关文件,运输署会于15个工作天内把申请表格C部电邮或传真予申请机构,以通知是否接纳其申请。
  • 申请机构必须于活动举行前最少7个工作天自行与渡轮公司联络,预早就乘坐航班的时间和其他事宜作出安排。
图示 查询
   
  • 如对计划有任何查询,请致电查询热线1823,或致电3842 6466或3842 5810与运输署离岛游计划负责职员联络。
 
常见问题

一般事项
1. 问: 「离岛游计划」计划包括哪几个离岛?
  答: 计划包括长洲、大屿山(梅窝、东涌、沙螺湾和大澳)、坪洲、南丫岛(榕树湾和索罟湾)及马湾共五个离岛。
     
2. 问: 我们可以选择乘搭哪些航线?
  答: 合资格机构可乘搭以下航线往来有关离岛:
   

航线

每班航班可供申请的人数总上限

可供申请的日子及时间

可供申请的服务

(1)「中环-梅窝」

普通船的普通位

平日:200人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150人

快船服务

所有日子:
80人

普通船的普通位

无限制

快船服务

平日及星期六:非繁忙时段(即上午9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及晚上8时30分至11时30分)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除下午3时30分至6时40分往中环方向外的所有营运时段

所有服务

(2)「中环-长洲」

平日:200人

星期二至四

(公众假期及长洲太平清礁期间除外)

普通船的普通位服务(即不包括普通船的豪华位和快船服务)

(3)「中环-坪洲」

平日:200人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150人

所有营运时段

所有服务

(4)「中环-榕树湾」

(5)「中环-索罟湾」

(6)「马湾-中环」

平日:100人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80人

平日: 非繁忙时段
(即上午6时30分至10时(往中环方向)及下午4时30分至晚上8时30分(往马湾方向)以外的时段)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所有营运时段

所有服务

(7)「马湾-荃湾」

平日:150人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70人

所有营运时段

所有服务

(8) 「香港仔-索罟湾(经模达)」

每日:100人

所有营运时段

不包括来往「模达-索罟湾」航段的服务

(9)「香港仔-北角村-榕树湾」

每日:100人

所有营运时段

不包括来往「北角村-榕树湾」航段的服务

(10) 「屯门-东涌-沙螺湾-大澳」

平日:50人

星期一至五

(公众假期除外)

不包括来往「屯门-东涌」和「沙螺湾-大澳」航段的服务

 
申请资格
3. 问: 计划是否适用于个人或旅行社申请?
  答: 不适用。申请人如属个人名义(包括立法会议员、区议员或相关办事处的委员)或以营商为目的的旅行社,其申请将不获考虑。
     
4. 问: 我们可不可以由离岛乘船出发前往市区?为什么?
  答: 一般而言,申请活动必须由市区(包括中环、香港仔、荃湾、屯门和东涌)出发,因为本计划旨在透过免船费措施,鼓励香港各区合资格的团体前往离岛举行活动。尽管如此,为了让长洲、大屿山、坪洲、南丫岛或马湾的合资格团体亦可受惠于此计划,此计划只接受上述团体申请由相关离岛出发的活动。
 
申请
5. 问: 同一机构最多可提交多少份申请?
  答: 同一机构的申请数目是不设限制,申请表将以先到先得形式进行审理。
     
6. 问: 是否需缴付申请费?
  答: 申请机构无需缴付任何申请费用。
     
7. 问: 申请机构须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答: (i) 证明申请机构符合资格的文件;
(ii) 申请活动的资料,如申请活动的行程表,包括拟乘搭渡轮的航班日期及时间(去程及回程);申请活动的宣传单张 (如有);及
(iii) 其他支持申请的文件(如有)。
     
8. 问: 申请机构是否需要在有关的宣传资料及活动文件注明船费由此计划提供?
  答: 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机构需在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有关活动文件中,标明由本计划提供船费。
     
9. 问: 如何得知申请结果?
  答: 如申请机构提交所有相关的文件,运输署会于约15个工作天内,将申请结果以电邮或传真形式通知申请机构。
     
10. 问: 每次活动可有多少人参加?
  答: 每项活动的参与人数将按各航线不同的营运情况设上限,而可供申请的日子、时间、票种及航段亦有限制,详情请参阅常见问题的第二项。
     
11. 问: 我们可否乘搭普通船豪华位?
  答: 此计划不适用于普通船豪华位。
     
12. 问: 如申请获接纳,渡轮公司是否已为我们预留渡轮航班的座位?
  答: 如申请获接纳,渡轮公司并不会自动为已申请的机构预留渡轮航班的座位,申请机构必须于活动举行前最少7个工作天自行与渡轮公司联络,预早就乘坐航班的时间和其他事宜作出安排。
     
13. 问: 我们如何联络渡轮公司?
  答:

渡轮公司的联络电话及网址如下:
(a) 「中环-长洲」及「中环-梅窝」 :新渡轮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号码:2131 8181 网址:www.sunferry.com.hk
(b) 「中环-坪洲」、「中环-索罟湾」及「中环-榕树湾」:港九小轮有限公司
电话号码:2522 1966 / 2533 5333 网址:www.hkkf.com.hk
(c) 「马湾-中环」及「马湾-荃湾」:珀丽湾客运有限公司
电话号码:2946 8899 网址:www.pitcl.com.hk
(d) 「香港仔-至索罟湾(经模达) 」:全记渡有限公司
电话号码:2375 7883 / 2982 8225 网址:www.ferry.com.hk
(e) 「香港仔-北角村-榕树湾」:翠华船务(香港) 有限公司
电话号码:2272 2022 网址:www.traway.com.hk
(f) 「屯门-东涌-沙螺湾-大澳」:富裕小轮有限公司
电话号码:5801 2200 网址:www.fortuneferry.com.hk

14. 问: 申请表格D部有甚么用途?
  答: 在乘搭有关渡轮前,申请人必须向码头职员出示已获批准的申请表,与码头职员一同填妥申请表格的D部,并签署以作核实,然后将正本交给码头职员作报销船费之用。申请人可自行保留一份副本作记录。
     
15. 问: 此计划的热线电话号码是甚么?
  答: 如对计划有任何查询,请致电查询热线1823 或运输署离岛游计划负责职员3842 6466或3842 5810。
 
16. 问: 我们可否在互联网下载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
  答: 申请机构可按此处下载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PDF格式)(只提供繁体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