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 (第374章,附属法例G)
延长葵涌禾塘咀街及禾葵里临时限制区的实施期限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2月18日下午6时01分起,至2025年2月14日下午6时止,下列路段将继续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继续暂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