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于2024年12月8日、15日及22日,每日由上午10时起,至翌日上午6时止,长沙湾道西行由其与石硖尾街交界以西约2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7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