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 (第374G章)临时延长东涌怡东路限制区的撤销期限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1月30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2月28日上午9时止,怡东路由其与迎禧路及东涌海滨路的交界以北约30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10米处止的北行路旁行车线限制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