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1月31日下午6时止,龙门路南行由其与湖山路交界以南约1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12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将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7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的士上落客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