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黄竹坑业发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1125日上午10时至2025131日下午1159分期间,业发街由其与香叶道最西边的第二处交界处以北约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北约60米处止的路段,将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7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