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0月21日下午2时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