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延长旺角弼街及西洋菜南街临时限制区的实施期限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0月31日下午6时起,至2025年2月28日下午6时止,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继续暂划为限制区:


(i)     弼街由其与西洋菜南街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ii)    西洋菜南街由其与弼街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及

(iii)   西洋菜南街由其与弼街交界以北约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继续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