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旺角基隆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2月1日下午6时止,基隆街由其与柏树街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30米处止的路段,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