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
延长中环民光街临时限制区的实施期限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0月20日凌晨12时起至2024年12月19日下午11时59分止,民光街由其与民耀街交界以东约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4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将继续暂划为全日24小时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及私家小巴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