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黄竹坑业发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0月11日下午4时至2024年11月21日下午4时期间,业发街由其与香叶道最西边的交界处以北约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北约70米处止的路段,将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7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署理运输署署长何广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