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9月24日上午6时01分起,至2025年3月24日上午6时止,以下路段将继续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以便进行中九龙干线建造工程:-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车速限制,将继续暂予撤销。
署理运输署署长何广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