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 (374章,附属法例G)
葵涌葵和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9月6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12月5日下午6时止,葵和街由其与葵景路交界以北约43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13米处止的西边路旁行车线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上述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