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374)
延长油麻地连翔道临时车速限制的实施安排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 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8月31日上午10时01分起至2025年1月31日上午10时止,以下路段将继续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以便进行中九龙干线建造工程:-


(a)    连翔道(北行)由其与佐敦道交界以北约3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610米处止的路段; 及

(b)    连翔道(北行)由其与樱桃街交界以南约20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9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已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80公里车速限制,将继续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