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374)
吐露港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7月17日、19日、24日、26日、31日、及8月2日、7日及9日,每日凌晨12时01分至上午6时,下列路段将实施每小时8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吐露港公路(北行)由其与大埔公路-沙田段交界以北约60米处起,至其与大老山公路的支路交界以南约140米处止的路段;
    2. 大埔公路-沙田段通往吐露港公路(北行) 的支路由其与吐露港公路交界以南约17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10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 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