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7月12日上午10时起,莲竹路由其与竹园村村路交界以西约13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10米处止的行车线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