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撤销长沙湾永隆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G)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7月12日上午10时起,撤销据2024年4月19日第2253号政府公告所公布,永隆街由其与元州街交界以南约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50米处止的路段,所实施的临时限制区。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