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7月5日上午10时起,撤销据2024年6月28日第3757号政府公告所公布,达之路北行由其与牡丹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5米处止的路段;及达之路南行由其与牡丹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65米处止的路段,所实施的临时限制区。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