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7月5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于下述时间划为限制区:
(I) 全日24小时 (公众假期除外)
汀丽路由其与颂雅路交界处以西约1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2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或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 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