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
大埔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 年 6 月 21 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1. 达运道北行由其与由吐露港公路西行通往达运道的支路交界以南约3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2. 达运道南行由其与由吐露港公路西行通往达运道的支路交界以南约3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3. 由吐露港公路西行通往达运道的支路由其与达运道交界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0米处止的路段。
    4. 达运道南行由其与由达运道南行通往吐露港公路的支路交界以南约3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及
    5. 由达运道南行通往吐露港公路的支路由其与达运道交界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0米处止的路段。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