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G)
元朗落马洲路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6月3日下午10时起,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1. 落马洲路由其与连接马草垄的未命名临时道路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4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2. 落马洲路由其与连接落马洲新村的未命名道路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8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