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5月31日上午10时起,介乎黄大仙公共小型巴士(专线)服务总站入口及沙田坳道的未命名通路由其与沙田坳道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5米处止的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