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规例 (374)
城门隧道公路及青沙公路临时车速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规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5月31日至7月31日,每日凌晨1时至上午5时止,以下路段将实施每小时50公里的临时车速限制:

    1. 青沙公路东行由其与城门隧道公路东行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10米处止的路段;及
    2. 城门隧道公路东行由其与青沙公路东行交界以西约9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370米处止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驶人士。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每小时80公里车速限制,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