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规例 》( 第374G章 ) 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5月27日下午10时至2024年8 月26日上午6时,白加士街介乎宁波街与西贡街之间的路段,全日24小时暂划为长度超逾7米车辆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长度超逾7米车辆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