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元朗榄裕路长度超逾7米或高度超逾3.5米车辆临时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374G) 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520日上午8时正起至20241031日晚上6时期间,榄裕路由其与山下路交界以东约130米处起,至其与榄口村路的交界处止的路段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长度超逾7米或高度超逾3.5米车辆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将一律禁止驾驶长度超逾7米的车辆或高度超逾3.5米车辆进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禁区,将暂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