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0(2)(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5月16日下午4时起,据2024年第992号政府公告所公布,连接马头涌道(北行)与太子道东(东行)的天桥由其与彩虹道交界以西约15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550米处止的路段实施的每小时50公里临时车速限制,将予以撤销。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指导驾车人士。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