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5月31日下午6时起,至2024年6月30日下午6时止,怡东路由其与迎禧路及东涌海滨路的交界以北约2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20米处止的北行路旁行车线限制区,将继续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