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 (第374附属法例G)
撤销北区大窝东支路临时限制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3月27日上午5时30分起,现时在下列路段,根据2023年第6056号政府公告所实施的临时限制区,将予撤销:

  1. 大窝东支路由其与大窝东支路回旋处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30米处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车线;
  2. 大窝东支路由其与大窝东支路回旋处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50米处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3. 由粉岭公路(南行)通往大窝东支路的支路(出口7A)由其与大窝东支路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5米处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车线。

运输署署长 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