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筲箕湾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3月15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耀兴道由其与成安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b) 成安街由其与耀兴道交界处起,至其与大石街交界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c) 成安街由其与大石街交界处起,至其与西湾河街交界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d) 成安街由其与西湾河街交界处起,至其与筲箕湾道交界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e) 大石街由其与成安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0米处止的路段;及 
(f) 西湾河街由其与成安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5米处止的路段。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