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月19日上午10时起,紫田路东行由其与欣田邨通道以东约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东约35米处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车线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